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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师记第14章
Book of Judges 14

【不要成为属灵眼瞎的愚昧人】

主讲:陈惠菁实习传道 + 陈炎明牧师

22/01/2021

前言

从士师记13-16章所提到的是参孙的生平。参孙是士师记里所记载的最后一位士师。咋看之下,参孙给人的印象是他气力很大,是一位勇士。但实际上他的事迹被记录在圣经里,要让我们学的功课绝对不仅于此。从参孙的生活和行事为人,我们不但可以从他的许多软弱来作为自己生命的警戒,以免步他后尘,更重要的是,我们要从当中领会神作工的法则、还有像参孙这样愚昧的人,神可以使用他吗?主题:不要成为属灵眼瞎的愚昧人

今天这章经文不容易很清楚的分段,所以我就从参孙对事件的回应来分成两个大点:

弟兄姐妹,你是否曾经听过人说:“我真的是有眼无珠看错他”或是“这瞎眼的反而把事情看得更通透”?

今天世人非常小心保护肉身的眼睛,有什么不舒服,马上去看医生。发觉看东西不清楚,立即配一副眼镜。我们很注意这对肉身的眼睛是否看得见,因为这眼睛若看不见,就会非常的不妙,生活就陷在黑暗中。但对属灵眼睛的视觉,我们是否也是如此看重呢?其实属灵眼睛是否明亮才是一件更重要的事情。有些人虽然肉眼看不见,仍然可以生活,可以照顾自己,可以工作,甚至对社会有贡献。但一个属灵眼瞎的人,行事为人都是愚昧的,因为看不见神,所行的在今生和永恒里是没有价值的,但却还以为了不起。今天这章经文让我们看到,参孙正是这样的一个人。

一、体贴肉体的情欲(V1-2)

1参孙下到亭拿,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儿。2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: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儿,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。

“亭拿”是在琐拉西南约六公里的地方,它原本属但支派,过后又属犹大。曾数度落入非利士人手中,当时是为非利士人所有。

这里说到参孙来到亭拿看见了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儿,喜欢上她,所以就要求父母为他娶来为妻。在创世纪和申命记都提到,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。但现在参孙为了体贴肉体的情欲,坚持要娶外族女子为妻,违背神的律法,得罪神。

弟兄姐妹,我们是否也像参孙那样,为了体贴肉体的情欲而背弃神的命令?就比如,神要求人一夫一妻,一生一世。但人却往往在男女的关系上堕入混乱而深受其害。甚至背叛婚姻而搞到妻离子散。

此外,琐拉和亭拿相隔于梭烈溪。参孙自由的往来于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间,结果是迷上了非利士女子。各位弟兄姐妹,我们有没有在天国和世界之间琉璃,结果被世界给掳去。

姐妹爱慕虚荣,认识了有钱的富二代(花花公子),但却不是基督徒。父母、组长劝她不要与这富二代交往,但却不听,因为贪恋名牌、物质的享受。最终不但因此离开神,还未婚先孕,之后更是被富二代抛弃。

二、轻看属神的身份(V5-9)

5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,到了亭拿的葡萄园,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。6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他虽然手无器械,却将狮子撕裂,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。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。7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,就喜悦他;8过了些日子,再下去要娶那女子,转向道旁要看死狮,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,9就用手取蜜,且吃且走;到了父母那里,给他父母,他们也吃了;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。

昨天13章,我们知道说参孙在母腹的时候就已经被分别为圣,做拿细耳人。拿细耳人的条例是不可喝酒,不可剃头,远离死尸。这里我们看到参孙却轻看这属神和被神分别为圣的身份。不但无法抵挡美色的诱惑,他更是不能遵守拿细耳人的条例。首先我们看到他主动靠近试探,去到葡萄园,因为拿细耳人应该远离一切葡萄制品,但他也在筵席上随众饮酒。此外,他也毫无顾忌地“用手取蜜”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。更糟糕的是他也陷害父母,给了他们吃,违反了食物洁净的条例。

我们行事为人当与所蒙的恩相称。你怕同事、同学知道你是基督徒吗? 如果明明知道前面有诱惑,你是否会依然无知的踏进去陷阱送死? 记得组员Esther曾经问我,觉得神会同意她喝点酒吗?其实不是神同意或不同意,而是为什么要喝?是否有保握喝了不会再被诱惑掉回罪中,使自己失去了这属神的身份呢?

前阵子在青少牧区也有一个热门话题,男生可以打耳洞吗?女生可以在同一个耳朵上多打几个耳洞吗?许多年轻人都觉得,ok啊!这是艺术啊,你们不要这么老古董!这真的是艺术吗?其实不是可以与不可以的问题。同样的男生打耳洞、女生一对耳朵,多带几个耳环,是否会提升你神儿女的身份?耶稣是否会因为你的耳洞而得着荣耀?

所以弟兄姐妹,当我们的作为无法荣耀神,并且使人觉得“基督徒也不是这样”,那我们其实也和参孙一样,轻看了我们这属神的身份。今天,神为父母的,组长,牧者,职场领袖,学生,老师,丈夫,太太,儿女,我们在自己身份上,有活出当有的身份吗?

三、不负责任的溺爱(V3,5,10)

3他父母说:在你弟兄的女儿中,或在本国的民中,岂没有一个女子,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?参孙对他父亲说:愿你给我娶那女子,因我喜悦他。。。5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,到了亭拿的葡萄园,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。。。10他父亲下去见女子。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,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。

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= 代表参孙其实常常与众人一起喝酒

昨天的经文提到,参孙的父母细心求问神有关参孙这被呼召成为拿细耳人的养育之道,神也清楚的指示他们。今天,当参孙告诉父母他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时,他父母虽然不同意,并反对他与受割礼的人结合。但当参孙坚持己见时,我们看到身为父母的他们就妥协,任由孩子错误的选择和任意妄为。

原本不怀孕,不生育的父母,想必是对这神所赐的儿子疼爱有加,以致疏于管教。明知孩子犯错却不给予管教、走歪了却不给予指正,这样的爱是溺爱,正确来说是恨这孩子。箴言13:24说到不忍用杖打儿子的,是恨恶他;疼爱儿子的,随时管教。溺爱孩子的父母,是对神、对人都不负责任的人。

记得有一次我在大巴窑的公共厕所看到一对母子和帮佣,那孩子应该是7-8岁左右,对这帮佣大喊大叫,还动手打她。但是站在一旁的母亲却没有任何表示。我因为看不过眼,所以就对妈妈简短地说了我的看法。之后这妈妈才随随便便地说了孩子几句。其实我相信这孩子今天可以这样对待帮佣,长大后或当父母年老后,他也极有可能如此对父母呼呼喝喝。

弟兄姐妹,我们身为父母的有责任教养和纠正孩子们的行为,使他们走当行的道,好叫他们大老都不偏离。溺爱绝对不是爱,因它不但会使孩子走歪,还会把孩子推向死亡。身为属灵父母的、小组长、从事教育的行业的弟兄姐妹,我们都有当尽的责任。

四、无法参透的蒙蔽(V4,6,9)

4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於耶和华,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。那时,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。6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他虽然手无器械,却将狮子撕裂,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。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。9就用手取蜜,且吃且走;到了父母那里,给他父母,他们也吃了;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。

在这3节经文里,我们看到参孙的父母有许多的不知道。当参孙硬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,神就按他所要的转而用来攻击非利士人,救以色列人脱离他们的辖制。经文说参孙的父母却不知道神的心意。儿子所做的也没有告诉他们。就连吃了不洁净的蜜糖得罪神,他们也不晓得,也没有问这些蜜从哪里来。为什么这两个人,曾经与神面对面说话,但来到这里却是在属灵上完全无法参透的被蒙蔽?

神千交代万交代,参孙是被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。可是做父母的却让儿子为所欲为。所以,我们看到参孙的父母让儿子成了他们变相的偶像,尊敬儿子多过尊重神。所以,我们看到他们已不再敏锐于属灵的事,连得罪了神都不知道,全然活在蒙蔽中。

弟兄姐妹,我们也常会掉入同样的光景。把其他人事物看得比神重要。今天然我们思想,我们是否很久没有听到圣灵的启示或感动?若是,那我们真的要赶快花时间进到神的同在中来寻求神,生命中是否因为罪而掉入了蒙蔽,属灵眼瞎了?

我常常鼓励组员们,当圣灵启示我们生命中当弃绝的罪,和放下一些神不喜悦的变相偶像时,我们真的要快快地听,快快的悔改。不然我们的灵觉就会越来越迟钝,也会因为抹杀圣灵的感动使圣灵忧伤而不再说话。就好像新旧约间神400年不说话,人就在埃及受苦。

五、随从血气的鲁莽(V11-20)

11众人看见参孙,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。12参孙对他们说: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,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,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,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,三十套衣裳;13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,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,三十套衣裳。他们说: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。14参孙对他们说:吃的从吃者出来;甜的从强者出来。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15到第七天,他们对参孙的妻说:你诓哄你丈夫,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,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。你们请了我们来,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?16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:你是恨我,不是爱我,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,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。参孙回答说: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,岂可告诉你呢?17七日筵宴之内,他在丈夫面前啼哭,到第七天逼着他,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,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。18到第七天,日头未落以前,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:有什么比蜜还甜呢?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?参孙对他们说: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,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。19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他就下到亚实基伦,击杀了三十个人,夺了他们的衣裳,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。参孙发怒,就上父家去了。20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,就是作过他朋友的。

这里是参孙下到亭拿举行婚宴时发生的事。非利士人可能惧怕参孙,所以请了30人盯着他。参孙在这样的时刻应该是突然兴起,所以就以30件里衣、30套衣裳开始了一场猜谜语的赌局。这整件事的发生都充满了参孙的血气和鲁莽。鲁莽地开了赌局,使到陪伴的30人因猜不出谜底就威胁要杀他的妻子全家。自己终于也因受不了妻子的苦肉计而把谜底泄漏出来,输了这场赌局。

当时的婚筵为期7天(V17),7天过了才正式完成嫁娶。所以我们知道参孙并没有完成这婚礼,还很生气的发怒丢下妻子,回父家去了。这导致岳父为了挽回面子,当场把女儿嫁给了参孙的陪伴。

从这里我们可以学习到,属灵眼瞎的人常会靠血气鲁莽行事。并且所做的不但挑起纷争,甚至会伤害别人。

例子:一时的冲动,做错事,后悔末及。因鲁莽行事起争执打伤人而被告上法庭。

我们也知道神常把我们和祂的关系形容为夫妻关系,或是有婚约的。所以这里也带给我们一个属灵的看见,就是当我们成为属灵眼瞎的愚昧人而不悔改,我们其实就是在毁约,我们和主耶稣的关系也会因此而破裂的。

总结:

参孙还没出世,神就给了他神圣的命定;拯救神的百姓的大能勇士。在成长的过程中也一直祝福他,甚至在众多的士师中他是最多次被圣灵充满的。所以可以晓得其实神是要大大使用他生的命。

但很可惜的,虽然参孙是拿细耳人,应当分别为圣,活出敬畏神的生命。但他一生却作了许多连一般以色列人都不当作的事情。所以参孙是一个属灵眼瞎的愚昧人,生命中充满了许多的软弱。不看重自己尊贵的身份、不止行事鲁莽、常常体贴肉体的邪情私欲、充满今生骄傲,在属神的事上更是被蒙蔽、不明白神的心意。这样的人虽然很有恩赐,却很难被神使用。就算能被神用,却也限制了神可使用他的程度。

就像V6&19,当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但他也只能杀死狮子和30个人。但当神的灵感动其他士师时,他们都可以做很大的事,可以使以色列复兴,甚至使全地复兴。但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却只能做这么小的事。

弟兄姐妹,你渴望被神大大的使用吗?我们都是神拣选的大能器皿,求神除去我们属灵的眼瞎,叫我们不限制神可以使用我们的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