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[第十四章]
Book of Romans 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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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 第十四章|Book of Romans 14【在基督里的合一】
13/08/2020
前言:
其实这章经文也是延续昨天第13章讲到关于待人的守则,尤其是说到爱的那个部分。这章经文一开始就说到信心。但这里所说的信心并非指得救的信心或对神的信靠,而是指确信自己所行的在神面前是正确的。每个基督徒的信心程度都有不同,也有些信徒的信心是软弱的,就是对某些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没有把握。
其实,我们从保罗在经文中带出的原则,会发现他完全地享用在基督里的自由,不受犹太教饮食、节期禁忌的捆绑,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都能愉快地入乡随俗,但也能接纳那些还不能完全得释放的信徒。因为人若在基督里越享用更多的自由,也就越能接纳、体谅软弱的肢体,即信心比较软弱的信徒,也不辩论圣经没有说明的所疑惑的事,除非涉及基要真理。而一个人越是缺乏基督里的自由,越是受传统、礼仪的捆绑,也就越容易坚持自己,论断、轻看弟兄。如此,也导致信徒间关系的破裂。
一、接纳而不论断(V1-12)
1.为主接纳(V1-9)
「有人信百物都可吃;但那软弱的,只吃蔬菜。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;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。」(V2-3)
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信徒在食物的课题上有不同的见解。在罗马市场上贩卖的肉食大都不符合摩西律法的洁净条例,多数都是被用来拜过偶像的。因此有些拘泥于律法的信徒为了避免触犯条例,就避免吃肉只吃蔬菜。而有些信徒则相信百物都可吃。主耶稣也曾说:「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,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」(可7:15)。
但问题是,信百物都可吃的人可能会轻看不吃的人,认为他们在恩典之下,却仍被律法捆绑;不吃的人反过来也可能会论断吃的人,认为他们不遵行律法,与世人没有分别。因此,保罗在这里就带出信徒无论在非基要真理的认识上有什么领受,无论在灵命上是刚强还是软弱,既然神已经收纳他了,并且基督已经替他死,我们就不应当在救恩之外设置比神更高的标准作为接纳肢体的条件。肢体之间应当学习彼此接纳及彼此建立,而不是互相轻看或论断。
我们要明白,神既然已经收纳他了,就一定会负责使他成长为更蒙悦纳的仆人。因此,信徒的得救和成长,既不是倚靠自己、也不是根据别人,而是第4节当中所说的,「必要站住,因为主能使他站住」。提摩太后书4:2也带出,肢体之间应当要用百般的忍耐及各样的教训责备人,警戒人,劝勉人,但灵里的工作最终应当等候圣灵动工。因此,信徒的信心到了什么地步,就照着什么地步行。
2.向主交帐(V10-12)
「你这个人,为什么论断弟兄呢?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?因我们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。」(V10)
经文带出,末后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。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,我们怎样论断弟兄、轻看弟兄,神也要怎样按着我们论断及轻看别人所根据的道理来追讨我们。因为神的审判不是看我们知道多少真理,而是看我们是否有遵行这些真理。因此,人越被圣灵光照,就越认识自己,也就越不敢用真理来论断人,而是用恩典去接纳人。
这样看来,我们所有人都必要将自己的事,而不是其它弟兄的事在神面前说明。我们很容易就对别人有太多的判断,但事实上我们没有这样的权柄。而且很多时候,我们对事情也没有充足的了解。
二、爱人而要建造(V13-19)
1.不绊倒人(V13-15)
「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,宁可定意,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。」(V13)
『所以』是根据10-12节的话所得的结论:我们既然要面对基督末日的审判,今日就不可再彼此论断,免得将来基督用我们论断别人的标准来追讨我们。这里所说,「放下绊脚跌人之物」就是勉强别人效法自己,结果却有意无意地导致别人犯罪。
灵命成熟的信徒应当帮助软弱的弟兄在属灵方面进一步成长,但过程却不要太着急,应多一份多体谅的心,因为真正改变人心的是圣灵而不是人。除非是真理原则问题,否则即使是勉强别人去做一件「对」的事情,也可能会绊倒人。
2.不被毁谤(V16-19)
「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,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义、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。」(V16-17)
若信徒以追求合一为目标,那我们就不可凡事太过主观,反而要客观地考虑到别人的看法和立场。基督徒在主里虽有许多的自由,但若不顾及别人、不理会爱心的原则的话,就不能达到荣神益人的效果。
我们不要要求别人和我们自己一样。比如,如果我们身边还是有人做神不喜悦的事,如抽烟、买马票、贪小便宜等等。我们要接纳他们,但不代表我们认同他们。我们不要就跟他们说,“你做这些事,神会惩罚你或你就不能上天堂。”如果我们用批判式、或高姿态的语气或站位来数落那些信心比较软弱的信徒,他们就不但不能领受我们的劝勉,反而会在别人面前毁谤我们是没有爱心甚至骄傲。这样反而破坏了彼此间的关系,使他们远离神,也毁坏了神的工程。教会中追求好的人际关系,重于追求字句道理上的知识。
三、出于神的信心(V20-23)
「你有信心,就当在神面前守着。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,就有福了。」(V22)
这节经文带出,自认为吃任何食物在神面前都没有问题,而且也不致引起别人跌倒而良心不安的话,便不会因这事而被神定罪。所以是有福的。
我们常用自己来衡量别人,事实上,神给每一个人的那一份都不一样,所以我们自己所有的,不是要用來衡量別人,而是要在神面前持守。其实,神给我们操练真自由的机会,意思就是我们越是自由,就越应当体谅别人、自由地放下自己的坚持,为了不毁坏神的工程、不叫弟兄跌倒,宁可限制自己,绊倒人的事一概都不做。第23节这里给了我们一些指导原则,就是“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”,是指违反信念去做会使自己有罪究感,或感到良心不安。
总结:
弟兄姐妹,神的心意是要看见教会能合一。因此,我们要以活出合一的见证为前提,谦卑我们自己,接纳与我们观点不一样的弟兄姐妹,而不论断。合一是以爱为出发点,使基督徒能够彼此接纳和建造彼此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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