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[第六章]
Book of 1 Corinthians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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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审判与荣耀】
13/03/2019
前言:
一、论审判
1.谁配得执行审判?
6: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,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,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?
神的儿女拥有神的至高标准,如果我们有的神的标准还不够判断是非对错,反而是按世人的规定作为更高的标准吗?绝对不能。因此,谁配的执行审判?不是世上的不义之人,而是属神的义人。
2.圣徒要执行审判!
6: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?若世界为你们所审,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?6: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?何况今生的事呢?6:4 既是这样,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,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?6: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。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?
圣经明说我们将来要与主一同审判世界(马太福音19:28 耶稣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这跟从我的人,到复兴的时候,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,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。);甚至还要审判天使(这是《启示录20:4》的观念,应该是指与主一同审判堕落的天使—魔鬼),更何况是今生的事呢?意思说,只要我们有真理,我们就要有至高的标准,懂得执行审判,公平公义的断定是非,尤其是针对世上的人。
3.对肢体宁愿吃亏吗?
6: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6:7 你们彼此告状,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。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?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?6:8 你们倒是欺压人,亏负人,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。
然而对主内的弟兄肢体的原则就不是以对错来作标准,而是以爱作出发;越是有爱就越有牺牲。牺牲据理力争的权利、放下我更有理由就是我赢的定律、不以对方做错得罪自己就是要得到道歉和赔罪。这些做法虽然都是天经地义的事;但是基督的榜样却是相反的,宁愿担当重任的罪孽,背负我们的痛苦,宁愿为所有的罪人受死,以显明神的爱。
如果对肢体都宁愿吃亏,丈夫对配偶呢?岂不更可以如此吗?这是611的丈夫的至高‘武功’。
4.反省自己是义人吗?
6: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亲男色的、6:10 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
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;什么是不义的人?这里说了十样。如果再对照《启示录21:8 》“惟有胆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杀人的、淫乱的、行邪术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,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;这是第二次的死。”不重复的还加多六样,这都是属于不义的人。我们要认真的反省,这是不是自己的的为人呢?我们要大大求圣灵光照。
(注:【娈童】专指与男人发生性行为的男童或少年,“娈”字本意形容“美好”,部首为“女”,即“相貌美丽的女子”。娈字与童搭配,意指被达官贵人当作女性玩弄的美少年。)
二、荣耀神
1.因信得了荣耀生命
6: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;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并藉着我们神的灵,已经洗净、成圣、称义了。
上面说了许多很可怕的罪状与审判,但是转眼间又可以看到得胜与盼望的一面。因信受洗被洗净了。再来是因信成圣,被主所拯救了。在身份上被称为义人,这是神白白的恩典。
2.凡事有自由的荣耀
6:12 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
自由人什么都可以做,因为已经是自由的。但是不要忘记大原则是【有没有益处】?对人对己甚至对教会有益处吗?若是没有益处,或者已经受到捆绑辖制就不好了。事实上有许多事情不是说圣经有没有说可行不可行,而是要思想有没有好处?有没有违反真理原则?
3.身体彰显圣灵荣耀
6:13 食物是为肚腹;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;主也是为身子。6:14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。6: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吃亏娼妓的肢体吗?断乎不可!6: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“二人要成为一体。”6:17 但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。6:18 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6: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?这圣灵是从神而来,住在你们里头的;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,6: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
基督徒可以有婚前性关系吗?答案是绝对不可以!原因:
(1)这就是一种淫乱
(2)这是与神国无分
(3)这是侮辱神的殿
(4)这是亏缺神荣耀
因为,我们的身体本是为荣耀神!
总结:你期待人生有什么结果?
是得蒙神的荣耀称赞?还是犯罪陷入淫乱?
认罪悔改是起步,追求成圣是永生的出路。
今日的选择决定了明日的荣耀,你选择听从而跟随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