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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书[第六章]
Book of 1 Corinthians 6

【活出荣耀的生命】

主讲:林国晶姐妹+陈炎明牧师

02/10/2019

这章经文最主要的目的,就是要信徒过圣洁的生活,好让他们的生命能够活出荣耀神。

林前 6: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。往圣洁的方向前进。

因此,我把今天这章经文的主题定为,‘活出荣耀的生命’。我们要如何活出荣耀的生命呢?保罗在今天这章经文当中就提出三个重点:

一、彼此相爱(V1-8)

保罗在这里斥责信徒,因为在他们当中有纠纷,而且还带到世俗的法庭审判,好比不信主的人一样用法庭来裁决民事纠纷。『怎敢』这词带出保罗非常严厉的责备哥林多信徒所作的,是一件非常大胆的事,因为它违背了基督徒生活的原则。基督徒理当彼此相爱,然而他们却彼此相争,还让外邦人来审判。对保罗来说,信徒即被神赋予了将来审判世界,甚至审判天使的权力,那他们就更加有能力来处理信徒间的纷争问题。而且,基督徒将会用基督的价值标准来审断,及以爱为出发点。这跟世俗审判的原则是很不一样的。

作为信徒,不但要爱众人,更要实行“爱弟兄”。在基督里的人,应该要彼此关顾。因此,哥林多教会的人犯了双重的罪,即犯了道德的准绳,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。

我们应当要彼此相爱,彼此包容,才能成为荣耀的见证,使人看见基督徒的不同。我们当省察自己的生命,是否没有活出爱弟兄的心。若是,我们就要马上悔改。

二、靠神称义(V9-11)

这段经文带出,唯有义人能承受神的国。过去当还没有信主时,哥林多的信徒可能都活在罪中,因为当时周遭的环境充斥着许多不讨神喜悦的事。然而,当他们接受耶稣成为他们的救主后,他们就藉着神的灵,罪已经被洗净并得以成圣称义。

然而,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,他们即已信主,就不应该好像还没信主的人一样继续犯罪。他也鼓励信徒不要向罪妥协或同流合污,好使信徒能称义并承受神国。毕竟哥林多信徒还是会接触教外的人,因此他们更加要谨慎。

今天,我们也单时时省察自己的生命。尤其我们的周边还是会接触到许多未信主的人,一些不属神的言行举止都很容易影响我们。若我们稍有不慎,就很容易陷入最终。因此,我们就更要求神保守我们不做不讨神喜悦的事。因为我们已经被「洗净」,即被洗除罪恶,「成圣」,即被分别出来归给神,并「称义」即被神宣判无罪。

三、身子荣耀神(V12-20)

a. 身体不受辖制(V12-14)

林前6:12 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

保罗带出,他有自由做任何事,但是他也有自由选择不做那些没有益处或会被辖制的事。我们即已靠神除罪,我们就有自由选择不做得罪神的事。若我们所行的对他人构成伤害,就是不好的,也得罪神。任何东西若没有节制,都可能辖制及伤害我们。

保罗带出,物质的食物和肉身都会朽坏,都会成为过去;基督徒生存在世,应当将我们的注意力放在那不朽坏的和永远长存的事物上面。身子与情欲,肚腹与食物,两者不能相提并论,神设计身子不是为放纵情欲,好像肚腹是为了食物。反而,身子是为主。而且,基督徒的身体既然将来都要复活得赎,那我们就不可滥用身体,拿它来作犯罪的工具。

弟兄姐妹,今天我们都有自由意志去选择做任何事,但是却不要使我们的身子受辖制或伤害。因为我们的身子都是属于主的。

b. 离淫行入圣洁(V15-20)

林前6: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?断乎不可!

这段经文特别针对行淫的事,因为当时此等败坏的风气甚严重。保罗在这里提醒信徒的身体是属于基督的,具有服事基督的目的和功用。性犯罪的可怕,在于把「基督的肢体」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,反成为「娼妓的肢体」,与娼妓及其背后的偶像联合,玷污了他们与神的圣洁关系。因此,勿将自己的肢体降为情欲的奴隶,乃要与主联合。

所以保罗意味深长的劝哥林多教会的信徒,要逃避淫行。而且,当信徒面对这种试探的时候,最好是转身离开、远远的逃避它。

保罗带出每一个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「重价买来」(20节)的「圣灵的殿」(19节),所以每个信徒心里都有圣灵居住(罗八9)。圣灵即是我们身体的主人,就代表我们不再拥有自己的身体,乃是被圣灵所拥有,并透过圣灵的带领,使我们过圣洁的生活。

总结:

弟兄姐妹,我们都是神用重价买赎回来的,使我们能够活出荣耀的生命。因此,我们当保守自己的行事为人能活出神的样式,也要保守自己的身子,得以过圣洁的生活。

陈炎明牧师:

一、人将会面对的事-审判(V1-8)
弟兄姐妹彼此告状是错的。我们得胜是因为愿意包容和爱,将来能与基督一起审判。

二、得神的国或失去神的国(V9-11)
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。无论是淫乱的,拜偶像的,奸淫的,作娈童的,亲男色的,10 偷窃的,贪婪的,醉酒的,辱骂的,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

三、活在真理中才是真自由(V12-20)
有真理的规范才是真自由;没有真理的规范,是‘为所欲为’!